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科學規劃布局前瞻引領型、戰略導向型、應用支撐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開展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的重要載體,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制,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支持,完善長期資本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一種長期投資,具有超前性、戰略性、正外部性等屬性,自身投融資可能面臨市場失靈的挑戰,需要不斷進行大規模長期建設資金的投資,創新融資工具,構建適配其投融資規律的長期融資機制。
發展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重大意義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國家重大科技問題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技術手段,已成為代表國家創新能力的“科技利器”。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前沿科技革命的動力源。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提升國家基礎創新能力的戰略資源。從人類社會發展史看,歷次科技革命都會引發新一輪的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浪潮,并反過來助推科學技術進一步發展。為搶抓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機遇,我國制定了《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規劃(2012——2030年)》,目前已布局建設77個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及5個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體系建設初具輪廓。2012至2024年,我國基礎研究經費占全社會研發經費比重由4.8%提升至6.9%,仍遠低于主要發達國家15%——25%的普遍水平。瞄準學科前沿和國家重大戰略,圍繞能源科學、生命科學等領域科學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有利于進一步發展生產力,打造全球原始創新策源地。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科技產業創新的催化劑。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成果與技術溢出效應會催生新技術、新產品,并通過賦能產業升級、集聚創新要素等傳導機制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支撐。一方面,科技創新是從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發展到工程化、產品化和市場化的全鏈條過程,基礎研究是這個鏈條的源頭和根基。大科學裝置衍生的重大原始研究成果和核心技術則應用于中下游創新鏈和科技鏈,助力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另一方面,通過布局大科學裝置及完善配套設施,能夠顯著提升科技實力和創新能力,吸引科技、人才、資金、數據等要素規模化集聚,降低企業的創新成本和制造成本。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是國家科技安全的穩定器。基礎研究具有學科交叉融合、綜合集成等特征,加快構建以“可控開源”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體系,對于構建新型全球科技競爭與合作關系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當前,保護主義、單邊主義、逆全球化抬頭,只有掌握原始創新能力和關鍵技術,才能掌握主動權,從而保持國家重大科技鏈、創新鏈的安全穩定。同時,氣候變化、能源匱乏等事關人類共同利益的問題突出,某些技術難度、場景覆蓋、資金投入超出單一國家范疇。因此,積極牽頭或參與國際大科學工程,掌握國際前瞻科技的話語權和定價權,顯得尤為重要。
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投融資現狀
當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投融資整體狀況良好,但在融資效率、現金流、配套政策等方面還存在著不少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融資效率低,需要統籌資源打造合格投融資主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大科學裝置等投資規模大,需要通過機制和信用建設引入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一是政府財政難以全額兜底沉重投資負擔。單體投資規模大多在數十億元乃至百億元以上,如全部采用政府投資,將增大政府負債率,造成邊際投資效用遞減,削弱資源配置效率。二是社會主體參與的積極性不高。項目投資回收周期普遍長達30年以上,項目對區域發展、稅收增加具有顯著正外部性,但投資和收益的直接對應關系弱化,外溢收益無法內部化,降低了項目融資可行性,需要政府部門或實施主體對項目進行增信。三是金融機構的融資信心不足。由于地方城投公司出現一定程度的失信問題,金融機構對一般主體承接此類項目的融資信心普遍不足,融資額度、利率、信用結構等面臨不小挑戰。
現金流偏弱,需要構建全生命周期的融資工具。我國科技創新基地市場化水平相對較低,成果轉化成功率和成效不一,需要從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統籌設計融資工具和還款現金流。一是投資內容和規模中長期動態調整。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項目投入強度不均勻,建設周期普遍為5——10年。少數項目可能面臨短期內應用場景不明朗、技術成熟度不夠、下游產業商業模式不清晰等問題,會出現短期不盈利而長期微利狀況,需要匹配長期耐心資本。二是運營期現金流“前低后高”的特征顯著。運營期的現金流主要來自科學裝置的租賃服務、知識產權收費、股權投資收益、使用者付費、配套住宅和商業的租金收益等,具有爬坡周期,需要長期大額的先導資本率先完成市場孵化。三是單一地塊和單體項目的資金平衡和資金籌措難度較大。應從區域統籌、成片開發、配套產業、商業配套等方面入手,統籌設計組合融資工具,實現整體資金的平衡。
配套政策少,需要優化財稅、金融等政策環境。項目設計、建造、運營具有鮮明的工程和科研雙重性,部分項目具有高成長性,需要科學適配的政策體系,提升融資的可行性。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顧慮削弱了金融機構的融資意愿。項目普遍由地方城投公司作為建設主體,建成后運營方租賃使用。項目融資方案中部分還款現金流可能來源于財政性資金,需要納入財政預算或政府部門對金融機構進行授權。同時,金融機構具有明顯的債權主導思維的路徑依賴,主要關注資金回收和固定回報,導致實施主體債務性資金實際占比過大,形成“重建設、輕運營”的思維慣性,不利于科技行業高成長性績效目標的實現。金融授信政策沿用傳統產業園區抵押貸款的政策,習慣于建立以租金收入為主的貸款模式,未能確立科學適配的授信邊界,信貸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較為保守。
加快構建適配的長期融資機制
金融機構應創新融資工具和融資制度,著眼于構建適配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長期融資機制,打通金融支持基礎研究的堵點和難點。
強化政府功能,統籌資源配置強化定向引導。加大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等債務工具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力度,適度提升發行期限及發行規模。對于政府主導的具有前瞻性、戰略性,且無法資金平衡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構建“政府財政主導+金融機構參與+科技保險”的專項融資合作機制,探索國家賦權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超長期貸款,政府財政承擔還款責任并納入預算管理的特殊政策。探索組建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引導基金,支持科學裝置密集區域的地方政府設立引導基金,促進上中下游產業投資項目落地,從而提高大科學裝置的使用效率,產生增量現金流,實現綜合平衡。
發揮市場作用,探索創新中長期投融資工具。針對項目預研、基本建設、開放運行、設備更新、成果轉化等階段的投融資需求,創新融資產品和融資機制。支持金融機構提前參與項目規劃和預研,幫助地方政府以市場化的思維設計實施主體的組建方案、資金平衡方案,提升項目的融資可行性。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規劃貸款等融資工具,支持項目選址、可研編制、總體規劃等前期工作。發揮政策性金融長期大額低息資金的撬動作用。探索授權政策性金融機構設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超長期專營貸款品種,并可作為項目資本金示范引領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進入。同時,積極創新權益性融資工具盤活運營成熟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對相關實施主體和運營主體在債券發行、資產證券化等方面給予支持。探索運用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盤活運營成熟的研發用房、配套商業和配套住房等資源,形成“投資——盤活——再投資”的良性投資格局。培育具有中長期“造血”功能的融資生態,探索創新產業鏈融資、供應鏈融資和訂單融資等品種,以及未來知識產權質押、未來認股權抵押、動態還款機制等增信措施。
優化體制機制,完善配套金融基礎設施體系。加快制定或修訂相應的配套政策,提升產業、財稅、金融等制度保障的適配性和集成性。基于國家戰略需要、科技長遠發展、資金投入規模等,科學編制面向2035年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中長期投融資規劃,強化財政資源的統籌和保障力度。針對專用設施、公益設施、公共實驗平臺分類施策制定差異化投融資規劃。金融監管部門應研究制定差異化監管考核辦法,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制定單獨適配的評審授信政策和資產評估體系,適當提高大科學裝置的數據資產、股權收益等估值包容性。基于產業鏈反哺創新鏈、區域發展反哺科技創新的邏輯,探索通過將部分投資可能帶來的區域增量經濟貢獻作為標的資產,發行特殊金融產品,并將部分募集資金用作適當補足基礎設施本身收益和還款現金流。